领取失业金期间重新就业是否可以继续交社保

绍兴市律师网 2025-05-23
领取失业金期间重新就业后,应停止领取失业金并继续缴纳社保。分析:根据《社会保险法》规定,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,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,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。重新就业后,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,缴纳社会保险费。提醒:若继续领取失业金而未报告重新就业情况,可能构成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,面临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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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方式:从法律角度,处理领取失业金期间重新就业后社保问题的方式主要有两种:一是主动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停止领取失业金,同时由新用人单位办理社保参保手续;二是若因疏忽未及时报告,应尽快补办相关手续并补缴社保费用。选择建议:建议主动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,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。同时,及时与新用人单位沟通,确保社保参保手续顺利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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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体操作:1. 若在领取失业金期间重新就业,应立即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,停止领取失业金。2. 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,明确社保缴纳事宜,确保用人单位依法为你办理社保参保手续。3. 若因疏忽未及时报告,应尽快补办停止领取失业金的手续,并联系新用人单位或原社保经办机构,了解社保补缴流程,及时补缴社保费用,避免影响社保待遇享受。4. 若遇到用人单位拒绝为你办理社保参保手续的情况,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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